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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國時報   地方新聞   910605

【土地分區管制鬆綁】工業區可作一般商業用

 董孟郎/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 已完成「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修正草 案」的審查,放寬工業區做為一般商業區用途 使用的規定。第二種工業區得條件允許設置餐 飲業、音樂廳、體育場等文康設施和農會信用 部、信託投資業和保險業的分支機構。

 法規會也通過台北市議員陳玉梅提出的修正 案,在該管制規則增訂,第一種至第四種住宅 區內,不得設置加油站、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 站的規定。

 市府表示,市府依據內政部和經濟部的要求 修定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放寬工業 區做為一般商業用途使用。

 法規會通過在該管制規則中增訂第二種工業 區以供外部環境影響程度中等工業之使用為主 ,維持適度的實質工作環境水準,使此類工業 對周圍環境之不良影響減至最小,並容納支援 工業相關使用項目而劃定之分區。該工業區得 設置經市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職業訓練 、創業輔導、試驗研究等與工業發展有關之設 施使用,並得從事業務產品之研發、設計、修 理、國際貿易及經濟部頒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同 一類產業的批發業。

 依草案,新興產業得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 准,提送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 議委員會同意後調整使用組別及核准條件,增 加其使用的彈性。

 為使工業區內設置的一般商業活動能符合工 業區員工的需求,使商業使用的設置更有彈性 ,該管制規則,放寬在第二種工業區內得附條 件的允許設置音樂廳、體育場、集會場和區民 活動中心等文康設施;並可設置餐飲業,和農 會信用部、信托投資業和保險業等分支機構, 以提高工業區的支援服務,創造良好的工作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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